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将于5月1日起施行。
为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,增强城市综合实力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提高市民生活质量,提升城市品位,推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。4月19日,大柳滩小学组织教师进入社区向居民宣传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从维护公共秩序、保护环境、文明生活、文明出行、文明旅游等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。切实遵守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树立文明意识,从我做起,从生活的点滴细节做起,把学习贯彻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。